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周五裁定,特朗普总统在其任内通过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》(IEEPA)大规模征收关税的做法属于越权行为,被认定为非法。这一裁决否定了特朗普以“经济危机”为由,向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全球几乎所有贸易伙伴征收关税的核心策略。判决认为,该法案授权总统管控进口,但未赋予其征税权力,且相关立法从未提及关税。
此次裁决暂不影响以《贸易扩展法》第232条为依据,对钢铁、铝、汽车及铜制品征收的关税。IEEPA关税则包括对绝大多数国家统一征收10%的基线关税,以及加收更高税率。就加拿大而言,除美墨加协议(USMCA)涵盖的商品外,特朗普曾对大部分商品加征35%关税,对油气和钾肥产品征收10%。由于约九成加拿大输美货物受USMCA保护,IEEPA关税对加拿大影响相对有限。
法院判决以7比4通过,将于10月生效。特朗普对此表示反对,并承诺立即上诉,预料美国最高法院将作最终裁决。目前,所有相关关税仍在实施。若最终维持本判决,美国或需退还此前征收的数十亿美元关税。不同于IEEPA依据,特朗普政府对部分国家以达成贸易协议、让步市场准入等为条件,调整部分关税,但加拿大未接受相应协议,导致非USMCA项下的关税由25%提高到3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