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对Google数字广告服务垄断行为处以近30亿欧元重罚

    当地时间周五,欧盟委员会宣布对Google处以29.5亿欧元(约合47.9亿加元)反垄断罚款,理由是该公司在数字广告服务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优先自家产品,损害其他广告服务商利益。这是Google第四次因反垄断在欧盟受罚。

    欧盟委员会还要求Google终止“自我优先”行为,并提出具体改革方案以解决广告科技领域的利益冲突。若Google在60天内未提出令监管方满意的整改计划,欧盟可能会要求其剥离部分广告业务。此前,欧盟曾警告考虑强制拆分Google,但此次暂未作出相关决定。

    Google方面对此决定表示不认同,并将提起上诉。Google全球法规事务负责人Lee-Anne Mulholland称,这一处罚既不公正,也将影响数千家欧洲企业的收益。

    该调查始于2021年,欧盟监管机构认为,Google在显示广告技术领域利用主导地位“滥用”市场,从而影响了欧洲出版商、广告主和第三方广告科技服务商的利益。

    与此同时,Google还在美国面临类似压力,包括有关其Chrome浏览器和广告平台的反垄断诉讼。加拿大和英国监管部门也在审查Google的数字广告业务。

    🔗 来源:The Globe and Mail